2009年我的朋友甲带我去我们乡信用社贷款一万元。信贷员周某代理的。 2010年到期周某崔甲还款,甲还了,但是没收欠条。 现在信用社找我家说我2012年借的没还崔我还。 2016年去了我家一次说我2011年的。 现在他们给我出示的借条是2012年的。 可是我2012年根本就没去借钱。 朋友甲说信贷员周某贪污了。 现在这个事情我该怎么处理
17天前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债务纠纷和可能存在的不当行为,这需要专业的法律意见来确定最佳解决方案。以下是一些建议。 收集证据。确保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借款并未发生或借款已偿还。例如,保留与贷款相关的所有往来记录(如银行对账单、转账记录等),并尝试获取其他证人证言。 调查借款人。了解您的朋友甲的情况,包括他是否确实参与过借款事宜,并询问他对借款的描述和解释。如果有必要,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帮助分析借款合同或其他文件中的细节。 寻求法律建议。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律师可以帮助评估是否存在欺诈行为,以及如何在法律框架内保护自己免受不当指控的影响。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之前,确保您的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例如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保持冷静。面对这种情况时,请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反应。冷静地分析情况,并根据法律程序采取行动。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基于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强烈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