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的在孩子哺乳期提出离婚,孩子男方是得不到的,但是之前男方的财产(大约7万,是男方上班挣的还有退伍费加一起的)是放在女方那里的,属于共同财产,请问女方提出的离婚,女方得得到什么,男方得得到什么?男方能得得到多少?
2024-11-16 04: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因此,在孩子哺乳期间,女方有权要求男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至于具体数额,需要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孩子的实际需求。 至于男方的财产,如果这些财产是在其婚前购买或者婚后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并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那么这部分财产一般不会被视为共同财产。如果这些财产是婚后的共同财产,则应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割,即考虑双方对家庭贡献的大小、各自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分割比例。 最终的分割结果将取决于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