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的时候给了女方3万多块钱还有1万多元的礼品,现在女方不愿意啦要分手,但是不把钱退回来
2024-12-25 13:00在订婚时给付女方3万元人民币和1万元多元的礼品是正常的礼尚往来。然而,在双方关系结束并准备分手的情况下,如果女方坚持要求返还这些款项,可能需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双方之前约定的内容。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如果赠与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双方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女方有权要求返还相应款项。 其次,如果赠与是在订婚期间进行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则应当认为该赠与行为有效,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赠与无效。 最后,建议您详细阅读相关合同和法律文件,以确定赠与的具体情况。如果您对具体条款或法律适用性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