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孑是我爷爷在2012年9月通过房产交易所办理的交易手续.当时我奶奶还在世.2013年7月我奶奶过世.我爷爷说他现在要把房子收回去.不给我.请问.他能收回去吗?
回答数:911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生效。因此,您爷爷与您奶奶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如果您的爷爷想要收回该房屋,则需要取得对方的同意,并且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您对房屋有权利主张,请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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