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分居三年了、有个女儿,二岁前我自己带的,出来工作后女儿他带,如果我跟他离婚、我这三年挣的钱,属于跟他的共同财产,那我不想自己存的钱离婚的时候分给他,我要怎么做
2024-09-18 05:42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有权利和义务共同管理和分配家庭资产。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在婚内还是离婚时,都需要进行分割。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和丈夫已经分居三年且孩子已两岁,因此可以认为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破裂。 关于您的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入、房屋、车辆等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分析个人存款。如果您有个人储蓄账户,并且该账户中的资金与您个人的收入无关,而是专用于孩子的抚养教育等目的,则这部分资金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谈判解决争议。您可以尝试与丈夫协商解决这个问题,通过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以避免长期的诉讼。 请注意,任何具体的法律建议都应由专业的法律顾问提供。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