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十几年,由于外出居住,把老家土地转让给别人,并没有卖,现在国家实行四十年不变更,村上通知本人回来办理,每年有1000多的钱,但是现在直补卡在那人手上,说该是他领,这个怎么算
17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您是通过合法手续将土地转让给他人,且该人并未侵犯您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则这种情况下的处理较为复杂。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寻求法律帮助。 如果您只是口头承诺将土地转让给他人的,但并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或协议,那么这可能构成一种“无权处分”,即未经所有人同意而擅自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转让行为无效,并请求撤销或返还财产。 如果您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完成了必要的登记手续(如地籍调查),并且该人也接受了相应的补偿,那么他有权领取相应的补贴。如果他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领取了补贴,您可以要求追回。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具体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如果您遇到此类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