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在婚内购买的房产,但长夫也给我写了一份财产说明,说是这些房屋是我用婚外财产购得,与婚内财产无任何关系,我现在想离婚,不知道这个说明对我财产有没有被分隔的可能
2025-11-29 17:53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和配偶之间存在明确的约定或证据证明您的财产是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婚后个人所得,则该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然而,如果您的长夫提供的“财产说明”表明您获得的房产是在婚内通过非婚外途径获取的,并且没有其他证据支持,那么这可能会被视为对共同财产的分割。 因此,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尽可能收集并保存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付款记录等。同时,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指导,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