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今年元月2号身体不舒服。在南昌儿童医院治疗一星期没有看对病然后去北京做活检确诊断得了胶质瘤三级。到目前为止用了十二万多。现在一直在南昌大学一付医院住院治疗。以后还要用十几万。从发病到现在他妈妈连一个电话都没打。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法院问他妈妈要治疗费吗?
2025-06-10 06:25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医疗纠纷和民事赔偿的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被告支付因医疗费用而产生的相关损失。然而,在此情况下,建议您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证据收集。您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您的主张,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发票、诊断报告、治疗记录等。 诉讼准备。一旦确定了索赔的金额,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时应当明确说明您的请求和理由,并附上相应的证据材料。 协商解决。在正式起诉之前,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了解其经济状况和可能的还款能力,以达成和解协议。 法律援助。如果您认为自己无法独立处理此案,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委托专业律师帮助。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基于实际情况分析后做出决策。希望您能够尽快得到妥善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