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个朋友2009年因轻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和一万多的附带民事赔偿,当时他们没有要那个民事赔偿,直到2017年才来要这个赔偿。我想问问这个赔偿可不可以不用给?不给会怎么样?
2024-11-28 22:03您好!关于您的问题,一般来说,附带民事赔偿是与主刑判决同时进行的,通常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如果在主刑执行期间未能及时要求赔偿,可能会影响后续的司法处理。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由于时间跨度较大,且涉及到刑事责任的承担,建议尽快联系相关法院或律师了解具体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行动。如果确实无法提供赔偿,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问题,比如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纠纷。 此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行为合法合规。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指导,请随时告诉我,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