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去年的这个时候因为帮助一个乞丐给人打伤,当时鉴定为轻伤二级,我被拘留了二十多天。后来在派出所的调节下。我赔偿了45000元,可就在前几天派出所又给我打电话,说要追究刑事责任,我该怎么做
16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曾经因帮助他人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并且已经支付了相应的赔偿金。现在,由于一些原因,警方可能认为您有责任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选择。 与警察进行沟通。与负责案件的警察进行深入交流,了解他们对您的指控和要求。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寻求律师的帮助。如果警察的指控确实存在问题,您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来处理这个情况。律师可以帮助您理解您的权利,并为您提供法律建议。 提起上诉。如果您的指控被证明是错误的,您可以考虑提起上诉。这将涉及到复杂的法律程序,包括准备证据和提交申诉书等步骤。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尊重警察的权力和职责,并尽量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也应保持冷静和理智,以确保能够获得公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