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乌鲁木齐一家汉堡蛋糕店干了4天,每天工作15个小时,没有写过入职表,但有工作服,请问我可以要求他支付我薪水吗?要是他不同意该怎么办,面试时,收银工资讲的3500-4000,开始工作了讲的试用期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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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构成了违法行为,可以劳动局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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