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灞桥区纺正街臻园阳光买了一套房子,委托我朋友进行装修,在铺砖铺到要完的时候,与瓦工发生了争议,没过几天瓦工找开锁公司把门打开,将瓷砖破坏了,造成直接损失近两万多元,事后报案,派出所已将人找到,他也承认是他有意破坏的,但经物价局评估不够刑事案件,只能做治安案件处理,处以行政拘留和治安罚款,那我的损失有谁来负?
2024-07-29 05:31您的情况属于财产损害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可以给予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瓦工的行为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您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要求对瓦工进行行政处罚。 至于赔偿事宜,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维修瓷砖的费用单据、损坏瓷砖的照片或视频等。 报警处理。及时报警并留下现场信息,以便后续取证和解决问题。 协商解决。在警方介入后,双方可尝试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避免诉讼程序。 寻求第三方调解。聘请专业的调解机构帮助双方协商解决方案,促进矛盾化解。 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性,确保所有行动都有明确的证据支持,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希望上述建议能够帮助您妥善处理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