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现在出现的问题是:我们买的房子签的合同是8月25日给全款。结果出了些意外没给。原房东买了其他房子说让我们把他的按揭给付了!我们就把原房东的按揭款900元我们给了1000元!没过多久又说房子要钱!我们最后借的高利贷给了50万(还有20万)现在房东又说不卖了!我们怎么办?
2025-01-18 20:29尊敬的客户, 首先,请允许我向您表示理解与同情。根据您的描述,目前存在以下情况。 您们已经支付了部分购房款项,并且在未取得房产所有权的情况下,被要求偿还剩余款项。 后来,您们试图通过借款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但最终未能解决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 与房东协商。尝试与房东直接沟通,表达您们的困难和需求,看是否有可能找到解决方案。如果房东不同意,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来处理这一复杂的情况,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可能会为您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考虑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能需要采取更正式的行动,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记住,在进行任何法律程序之前,务必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希望以上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在此过程中,请保持冷静,坚持自己的立场,同时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