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和我吵架闹离婚,多次把我和女儿撵出家门,而且对我们的生活不闻不问,两年来没给我们一分钱的生活费,现在我想向法院起诉离婚,他的行为算是遗弃罪吗?
27天前遗弃罪是指在家庭生活中,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对方及其子女的行为。然而,在您描述的情况下,您的丈夫没有履行作为父亲的职责,并且拒绝提供基本的生活费用,但这并不构成遗弃罪。 根据中国《刑法》第256条的规定,遗弃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该行为必须发生在婚姻关系中。 遗弃人必须有“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 被遗弃者必须是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丈夫没有履行作为父亲的职责,但并没有直接剥夺您的生命权或健康权。因此,他并未违反遗弃罪的定义。 如果您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丈夫的关系问题,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同时,您可以考虑与丈夫进行沟通,了解其态度并尝试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离婚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