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逼我办理了高利贷248000元,这笔钱是他拿去做生意了,现在要还这笔钱,他不愿意还,说没有,那我要怎么办?如果现在离婚了,这笔钱是不是我们各承担一半?
2024-09-26 06:11您好!首先,请您注意,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除非该债务是在夫妻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形成的,否则可能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关于您的问题,如果您选择离婚,这笔高利贷债务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属于个人债务,这意味着它将由一方单独负责偿还。不过,在离婚时,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部分或全部债务,并且这并不意味着您需要承担所有的债务。 最后,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