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快三个月了,同居一个月,我是女方提出退婚,男方要求除了彩礼钱,买的衣服,平时送父母的礼品,医院里探病的钱,还有第一次见父母的钱全部要赔,请问女方提出退婚该怎么退?
22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订婚是男女双方为了结婚而约定的形式。在订婚后一方单方面提出退婚,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尊重彼此的感情和意愿,并妥善处理好相关的经济补偿事宜。 首先,如果男方要求退还所有与订婚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彩礼、衣服等),则应考虑以下几点。 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彩礼是一种习俗性的赠予,除非有证据证明其属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否则不应要求退还。 衣服。一般情况下,衣物不属于彩礼的一部分,但如果衣物的价值较大,且对双方感情产生重大影响,则可能构成彩礼的一部分。 探望父母的钱。通常情况下,探望父母的钱不是彩礼的一部分,但若这些钱对双方感情产生重大影响,也可能被视为彩礼的一部分。 其次,对于其他与订婚有关的费用(如医院里的探视费),建议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或返还相应费用。 总之,在订婚过程中,双方应当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订婚引起的纠纷。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