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日我租了一间商铺开了一家奶茶店,本来房子到期是2018年3月31日。这个店投资了好多钱进去,现在说房子不让用了,要收回。之前租房子给我的那个房东也没有房产证,他自己在我旁边的房子也被收回了,现在搬到其他地方去了。我该怎么告他获取赔偿?
2025-01-31 13:2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房东将房屋转租或出售。如果房东将房屋转租给了其他人,并且没有通知您,那么您有权要求房东退还您的押金和剩余租金。 房屋被政府征收或拆迁。如果房屋被政府征收或拆迁,房东可能会要求您搬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房东违反租赁合同。如果您发现房东未按约定使用房屋或者故意损坏房屋,您也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获得赔偿。 在任何情况下,建议您尽快与房东协商解决,以便避免纠纷升级。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调解等方式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