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全款购房一套,房产证上无女方名字,目前双方有一女儿。现在房子要卖,双方要离婚,女方要求分房子款。双方婚后无任何共同存款。请问这种情况离婚情况下该房子如何分配?女方要求抚养女儿。
16天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离婚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应当公平合理,并考虑子女利益和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屋是男方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他一个人的名字,且没有女方的共同财产或债务,则房屋属于男方个人所有,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会平均分配给双方。 至于女儿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优先考虑有利于孩子成长和发展的原则来决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判决由男方作为主要监护人,而女方则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具体到抚养费用的数额,这将取决于孩子的实际需求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教育支出等。 总之,对于此类案件,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寻求专业的家庭咨询师或调解员的帮助,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妥善处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最终的解决方案可能会由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