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借了我几万元,一直不还,他有一套房子是他和他女儿的安置房,他前妻不同意卖此房屋,请问:我可不可以在她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到公证处把他这一半公证到我名下,这样受法律保护吗?
2025-02-05 04:48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的朋友同意将他的房产份额赠与您,并且经过公证机关办理赠与手续,那么该赠与行为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赠与成功,也不一定能完全保障您的权益,因为涉及财产分割的问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先尝试与您的朋友进行沟通,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如果您对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