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婚,房子贷款,婚前对象家买的他的名字,孩子一周四个月,从生到现在几乎没有给家里花钱,每月交两千多块钱的房贷,我得工资全部用在我们的生活上,2017年我对象退伍,部队给了七万块钱,还有七八万地方今年后半年给。问,离婚我能得到什么?
5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与您的配偶正在考虑离婚,并且双方都有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争议,那么在决定如何分割这些资产时,需要考虑到以下几点。 共同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负担了债务,比如购房贷款或信用卡欠款等,这些债务应当由双方按比例承担。 房产归属。如果是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通常属于该方个人所有;但如果是一方婚后通过赠予、继承或其他方式获得,则可能成为夫妻共有财产。 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抚养权的分配通常会涉及对子女的经济支持和教育等问题。 具体到您的情况,由于您提到孩子出生至今几乎未给家中花过钱,而且每月仅需支付两三千元的房贷,这表明您为家庭贡献较少,而您的收入主要用于日常开销。因此,在处理离婚事宜时,您可以提出以下要求以争取更多的权益。 -公平分割财产。您有权要求合理地分享房屋和其他任何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婚前购置的,但婚后还清了大部分贷款,那么房子应归您所有。 -抚养权和抚养费。考虑到您为家庭付出不多,建议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您享有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按照每月一定金额支付抚养费。 -经济补偿。如果您的收入较低,或者在婚姻期间因照顾家庭遭受损失,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精神损害赔偿等。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的解决方案应基于您和您的配偶之间的协议、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来确定。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