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盖房,县政府,村里干部拿去还债,有签订承包合同,40万左右,16年9月 2、给了30万,没有,通过银行,还了3万分2次,15年,16年
8天前一、关于政府和村委在你家房屋建设过程中是否参与债务偿还的问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2、如果你家的土地被用于建设房屋,那么你的房屋建设和房屋使用所占用的土地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拥有所有权。因此,如果该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的,那么村委会或政府等机构无权对村民个人进行债务偿还的行为。 3、同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强制要求公民履行债务,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 二、关于你提到的银行还款情况。 1、首先,建议您尽快联系银行了解您的贷款信息,并询问是否有欠款未结清的情况。 2、其次,如果确实存在欠款未结清的情况,建议及时与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可能涉及违法借贷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以便得到合法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