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由于自己用身份证在农行以及工行办理了2张信用卡,但是一直都是前夫在用,现在由于他没有按时还款银行找我处理,不过我们在离婚的时候离婚协议写很清楚信用卡由他负责还,请问这样我能起诉让他还吗?是不是有了这个离婚协议自己就不用受到银行起诉呢?
2024-08-20 07:24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务的清偿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且债权人享有追索权。因此,即使您和前夫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明确约定信用卡由其偿还,如果该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或者存在欺诈等情形,您仍然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即使您与前夫签订了离婚协议,也不能免除您的还款义务。因为信用卡是您个人的财产,无论是否与他人共同使用,都应当由您本人承担责任。 最后,如果您确实无法向前夫主张债权,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如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