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打架对方先动的手,用脚把我眼道线踢段了,我也报警了在李村派出所,鉴定报告表也交了,让我出院拿病历书,医疗证明,去做鉴定,当时我就走了,在青岛市市立医院东院眼科做的缝合手术,当我出院复查完去做鉴定,鉴定师让我在等三个月,在做鉴定。我不明白什么意思?
7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人身伤害的民事纠纷。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并且需要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损失程度,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与对方协商解决。首先尝试通过沟通和调解来解决争议。 提起诉讼。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应详细说明您的受伤情况以及对经济上的影响。 招聘律师代理。为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代表您参与诉讼过程。 在进行伤残鉴定前,建议您先咨询一下相关专业人士,了解具体的鉴定流程和注意事项,以便更好地准备材料并顺利完成鉴定。 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