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自己说20号天快黑的时候摔倒重伤,妈妈醒的时候说是一辆五征三轮车倒车把她撞倒的,当时交警扣了那辆车,事后说我妈的电动车和三轮车没有碰撞痕迹,然后请了市里的痕迹专家来做鉴定,说要到省里鉴定。我的问题如果当时三轮车没有和我妈的电动车碰撞,而是三轮车就碰到我妈的人而导致我妈摔倒,那车跟车之间就不会有碰撞的,可以根据伤者的伤情签定我妈妈是否被车碰到,如果可以的话,我们下一步该怎么走
2024-07-11 21:06如果确实存在三轮车在倒车时碰到了您的妈妈导致其摔倒受伤,即使两车之间没有明显的碰撞痕迹,依然可以依据伤者的伤情和相关证据进行事故责任的鉴定。首先,您需要确保有目击者证言或其他证据来证明事故发生的过程。此外,伤情鉴定可以作为判断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如果伤情与事故情况相符,可以支持您妈妈的陈述。 下一步,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收集和整理所有可能的证据,包括目击者证言、监控录像、医疗记录等。 2. 与交警部门沟通,了解事故调查的进展,并要求他们提供详细的事故报告。 3. 如果市里的痕迹专家已经介入,可以等待他们的鉴定结果,同时考虑是否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援助。 4. 考虑聘请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代理服务,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 5. 如果事故责任鉴定结果对您不利,可以考虑向更高级别的鉴定机构申请复核。 请注意,事故责任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目击者证言、监控录像、伤情鉴定等。因此,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对于事故责任的判定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