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去年七月二十四号订婚的,订婚的时候没有给我过彩礼,但是婆家给娘家拿了五千块钱的办席钱,我是八月二十六号结的婚,离婚后婆家想要回这五千块钱,给不给退还
2024-09-29 17:48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时男方不需要支付彩礼。因此,在您和女方订婚时未向女方支付彩礼,并且在结婚时也没有要求对方支付彩礼的情况下,您无须返还彩礼。 关于办席费用的问题,如果该款项是作为双方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则需要按照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进行处理。如果您认为该款项属于您的个人财产或者已经由您与女方共同使用,则可以主张其归还给您。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该款项应视为双方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来分配。 建议您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