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我和老公是自愿离婚,我和老公协商好了,老公说孩子归我,特殊的财产也归我,但我想把特有的财产赠予孩子,是否我们两人到民政局签字了就可以生效,男孩五岁
17天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离婚协议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在此情况下,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已经就孩子的抚养权以及特有财产的归属问题达成一致,并且您希望将特定的财产赠送给您的孩子,那么您可以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并由双方共同签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行为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具体来说,在中国,赠与他人特定财产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或者赠与财产的价值较大等。因此,建议您在签订赠与合同之前,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此外,即使您和您的丈夫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仍然可能存在其他未尽事宜,例如子女教育费、赡养费等,这些都需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以维护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