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家两年前有亲戚义务来帮我家安装太阳能,后从楼上下来时不慎摔伤,腰椎骨折,后送医医疗垫付全额药费直到出院能行动自如,现其家人又来要求扶养伤者一生,原由为丧失劳动力。我想知道第一是否为用工?(帮忙时不需要报酬),第二是否涉及赔偿,如果有,标准又是什么,伤残鉴定实效性是否还在区间内?(我家在昆明倘甸,这只是其中一件事,还有不少借款(千万)未还等问题需要律师出面指导,急需一名好律师。
2025-06-13 17:13尊敬的客户, 您好!首先感谢您的信任与委托。关于您家亲戚受伤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应当视为雇主责任。因此,如果您家亲戚是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的,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金额以及标准,需要通过专业的司法鉴定来进行确定。此外,由于该事件发生在云南昆明,您可以考虑聘请当地资深的法律顾问进行协助处理。 同时,对于借款等其他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并解决其他纠纷。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 [您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