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别人欠我3万元钱。。不是借的。是我以前开服装店。然后将店面转让给他。所欠的钱。有借条。。借条上面有金额。双方签字。双方手印。现在已经起诉他了。7月10号就开庭审理,对方会做怎样的辩答呢,我需要请律师吗??
2024-11-15 01:08您好!针对您提到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辩答方式。 借款合同无效。如果借款合同是因欺诈或其他形式的欺诈而订立的,则该合同可能无效。 合同解除或撤销。如果借款合同已经解除或被撤销,那么债务人不再负有还款义务。 债权人的不当得利请求。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可能会被视为获得不当利益,这可能导致其债权被限制或消灭。 欠债事实不存在。如果债务人在法庭上提出“欠债事实不存在”的抗辩,法院可能会判决借款人不需偿还债务。 至于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建议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案件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或者争议较大,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但请注意,在选择律师时要谨慎选择,并确保了解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费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