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婆婆前夫不让我接女儿,说只能去她家探视,说离婚协议上写的只是探视,但是当初我一点都不懂签了协议,离婚我是净身出户的,他们也说我什么也没有,房子是祖上的,钱是前夫挣的,我有没有权利争取可以接女儿外住
2025-03-18 22:57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和财产分配等敏感问题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探视权的规定应当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并且不得损害到子女的利益。 首先,离婚协议中的探视权应该是双方共同决定的权利,而非一方单方行使的权利。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探视权的具体细节,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判断如何分割探视权。 其次,关于财产的归属,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孩子是你们唯一的共同的孩子,那么房产应该属于你们共同所有;如果孩子不是唯一共同的孩子,或者房产不是共同财产,那么可能需要考虑其他因素进行判决。 最后,对于探视权的问题,如果离婚协议中未明确规定探视权,则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是一般性的指导原则,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件或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