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女方,结婚7年,有一个5周岁的女儿,婚后我跟他一直都在我公公经营的小超市里工作,超市是我公公的名字,也经营很多年了,可以说一家人都靠超市的收益,也没有单独给我来过工资,婚后我们用家里的钱买了按揭房,房子登记在我跟他名下,家里的钱买了车,车登记在他的名下,他有酗酒的习惯,酗酒完就开始找事,也打过我几次,不过我都没有留下证据,平时,我们的感情也变得很冷淡,他经常拿在家一文不值,这句话来刺激我,现在我们的感情已经破裂,我想离婚,但是我名下没有一分存款,除了之前我提到的房子登记了我俩的名字,想问一下,如果这种情况离婚,财产我能分到多少?如果我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我暂时自身没有工作,可以吗?
2025-03-18 23:24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如果您在婚姻期间与对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和车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双方约定由您一方一人一半,则您的份额为50%;如未约定,则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分割。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优先考虑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水平等。因此,虽然您目前处于失业状态,但并不影响您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至于财产分割的具体数额,这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财务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分析和建议。同时,考虑到当前的特殊情况,您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协商的方式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并寻求社会支持,比如申请法律援助或寻找其他途径帮助自己。 最后,请注意,在处理任何法律事务时,务必确保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信息能够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