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前夫在2013年办了平安XX信用卡,是两万的额度。银行那边委托律师事务所叫他还款,但是找不到他这个人,就找到我这边,可在2015年的时候就已经签了离婚协议书,我没有义务替他还款,由于当初没有共同财产分割,我没有分到任何财产,债务都是由他本人承担。我可以念在夫妻一场,可以帮他还款,但是银行别收取利息,只还2万。我这样要求合理可以吗?
16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认为自己不应为前夫(丈夫)的债务承担责任,并且希望银行只收取本金2万元。您的请求是否合理取决于多个因素。 债务性质。如果这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即双方对债务有连带责任,则您的要求可能不被支持。 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您提到离婚协议中没有提及共同财产分割,因此债务应由个人负责。 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规定债务人需要以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尤其是当债务是由夫妻关系产生的。 如果您坚持自己的观点并认为债务应该由对方一个人承担,您可以考虑与前夫沟通,看是否有其他解决办法或达成共识。如果前夫拒绝支付债务,或者无法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您可能会面临诉讼。请注意,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法院判决结果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