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快递公司上班的,由于区域被广西人承包经营权了,我们与原来的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了。与现任老板未签订合同,经过劳动局协调老板答应今年6月20号发放百分之七十的工资,但是到现在了都没实现,劳动局以老板不在贵阳为由,叫我们去法院起诉,请问一下劳动局就不管在它辖区范围内的劳动纠纷了吗?我们还怎么起诉?
回答数:761
劳动局是有义务管辖的,同时您也可以选择起诉。可以重新要求劳动局受理您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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