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和老公已经分开一年半了,因为他经常打我,晚上不回家,外面有其它女人,育有一个儿子,出来时只带了小孩和身份证,这样的我可以在两年满后申請离婚吗?小孩能给我吗?
2024-09-26 06:15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已分居满两年且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可以申请离婚。在您提供的信息中,您提到的丈夫经常外出,并且在外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这可能构成家庭暴力。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平等的监护权,除非有特殊原因(如虐待、遗弃等),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剥夺一方的抚养权。因此,在考虑离婚事宜时,建议您与您的前夫进行沟通,了解他的态度以及他是否愿意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 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家庭暴力,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联系相关的救助机构寻求帮助。此外,还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或者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处理这个问题。最后,请记得保护好自己的身心健康,采取积极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