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结婚没登记,女方事多,不想过了,婚前给的彩礼,彩礼17万.
2025-01-21 04:01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成立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完全自愿;二是符合法定条件。如果你们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且已经生育子女,则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在你的情况下,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你可以要求解除与对方的婚姻关系,并请求法院判决退还彩礼。同时,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也可以适当主张赔偿损失。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一定要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尽量避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建议你在处理此事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