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公司一直没有按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我现在不想做了,请问可不可以找厂里支付一些经济补偿啊?
2025-03-28 02:3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因自身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果公司一直不支付加班工资,并且您认为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如不按时发放工资),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或经济补偿。 如果您打算离职并寻求经济补偿,建议先收集相关证据,例如工作合同、工资单等,以便在申请时提供充分依据。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公司进行沟通和调解,争取达成更有利于自己的协议。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