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甲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6年12月1日。租的门市。后发现停电停水欠水电费1275元,因为我们是做餐饮,所以就打电话问甲方。甲方说是之前租户欠的水电费,叫我们自己先行垫付。后面在把钱补给我们。于是我把之前的水电费交了,并留下缴费发票。现在甲方以找不到之前租户为由,不予支付以前的水电费用
2025-03-03 20:23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首先,建议您与甲方进行沟通,了解是否存在前租户未结清的水电费用以及是否需要您的协助来处理此事。如果确实存在前租户未结清的水电费用,那么甲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如果您已经向甲方缴纳了之前的水电费用并保留了缴费发票,那么您可以直接要求甲方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赔偿。同时,您也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例如与甲方的通话记录、缴费凭证等。 最后,如果您认为甲方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方式。在此过程中,您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