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74月23日佛山禅城区景苑南街我骑自行车由南往北,与由北往东的小车相撞,(小车左转弯超车)我额头,脸颊受伤,腿部,颈椎肌肉拉伤,经过医院检查皮外伤。门诊治疗。交警责任书出车主全部责任。他已经出前期医疗费 ,修车费。在交警队协调是,1万元内保险公司赔付,超出的由车主赔偿。现在我也好的差不多了,额头上还有个包,腿部颈椎肌肉还痛。问题是,我的医院证明发票清单工资证明都发给保险公司的人了。6200元赔偿费我没有说,他说会给我方案。我要求赔偿误工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交通费共6200元,如果他们老是拖着不办理,赔偿,我应该怎么做。
2024-10-04 09:3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您的误工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用以及必要的交通费用。这些费用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因事故导致的工作损失、康复期间的额外护理和恢复所需的其他费用。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的医疗报告、工作证明、交通票据等证据来支持您的索赔请求,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求。同时,建议您尽快联系保险公司,明确告知您的索赔意向并要求提供赔偿方案,以便尽早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