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女61岁三期鉴定误工120天 营养60天 护理60天 保险公司说;女满55岁没有误工费 需提供收入证明 但受害人是农民 证明由哪里出 误工怎么算;住院31天 护理和伙食都由我提供的, 赔偿怎么算?
2025-08-09 10:4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受害人在治疗期间因伤致残的,应当计算其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在本案中,由于受害人未提供收入证明,因此无法直接确定其误工损失。但是,可以考虑其他证据来支持其误工损失,如医院出具的病历记录、医嘱等。 对于护理费用,根据相关规定,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除非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护理人员。在本案中,虽然受害人提供了护理人员,但并未详细说明护理的具体情况,也无法确认护理人员是否合理、必要。因此,可能需要进一步调查以确定护理费用的合理性。 对于伙食费,通常情况下,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予以赔偿,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营养不足导致身体虚弱或恢复较慢,也可以适当增加伙食费的赔偿金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证明营养不足与受害人受伤有关,则可以在营养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伙食费的赔偿。 综上所述,为了准确计算赔偿金额,建议您向专业的法律人士寻求帮助,并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充分尊重事实,避免主观臆断和错误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