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我爸的女儿,我爸是三兄弟,我爸是老大,老三很小的时候跟我奶奶去其他地方了跑了, 十几年都不回来一次,老二20多岁的时候也出远门,只是在我爷爷去世前几年他每年回来一次。我爸在的时候在我们住的附近买了一个土房子,说以前的房子太烂了,我爷爷不在了都没地方放。所以就把之前房子给老二了,我爸因为出了点事不在了,我都记不清什么时候把一个房子过户给老二还给分土地,具体怎么分,那个合同上没写,现在老二要回来分土地,而且是对半,你说我要是不给他对半分,法律上是怎么认为呢?打官司的话能赢吗?
2021-08-04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