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关于劳动仲裁的问题。我于去年12月份通过学校双选会和一家民营企业签订了三方协议,并于12月底进入该公司工作。在入职时,该公司承诺给我们三千元月薪,但是,每个月只发1500元,剩余1500元要到年底一起发。工作期间没有任何休息日,晚上还经常加班,并且没有加班费。我于今年8月2日辞职,期间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公司拒绝支付我每月未发的1500元工资,说是必须要工作到年底才能支付。现在我的证据有三方协议、银行卡工资转账记录、公司办公平台软件上的工作记录、和公司老板交涉的电话录音。 我现在准备申请劳动仲裁,想请问律师我可以申请哪些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2017-12-03 20:47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