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本人承担了一个中学的门面房,合同签订两年。房屋半年缴一次,在还有半年就到期时,学校负责人说学校所有门面房到期要收回。如果不想承租,不到期也可以不租。然后我私下问负责人,期满如果不能租,我当时就不租了,可以省半年房租。负责人告诉我没问题,我可以继续租。现在合同到期了,他说不能租了,我的门面房要收回,他也没有提前告知我。他现在命令我在一个时间前必须搬走,不搬走就上锁或者把我东西扔出去。因为我们做阳澄湖大闸蟹,店铺平时都关门,请问它们有权利不经我在场,扔我东西吗?我该如何维权?
2021-07-10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