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14年借给了朋友16000元钱,后来他还了我6800元钱。到16年年底时,他被抓了起来,剩下的债务由她的爱人于17年3月开始,说每个月部分还我。3月还了我1000,4月说手里没什么钱,等拆迁了就一次性还我,但每月也会先还,就是还的少点,所以就还了500。5月到现在没还款,我就问她。她说等拆迁后还我,我说那给个期限,她说给不了,我说那你还是每个月还吧。她就开始说什么问过律师了,这个是在她不知情的时候借的钱可以不还。我想问问,这种情况我能不 能要回欠款,她应不应该还我钱。如果她不还我,我是不是通过起诉可以要回欠款!谢谢!
2021-07-15 11:14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向对方索要,由于涉及标的或赔偿数额较小,维权成本相对较高,从实践操作角度讲,建议尽量协商解决,若不考虑维权成本问题可直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