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贷款方面的问题,有位朋友借我四万块钱,我是分两笔给他的前两万写了利息,一个星期后又给他两万,这两万忘写利息!有收据,这都几年了!如果按法律法规程序后面那两万应该支付利息不?求解答。
回答数:361
搜集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转款记录等)及债务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后,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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