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东莞某企业工作六年多,去年底新上任的总监看不惯我,对我的销售区域做了调整,导致我的业绩前几个月完成不理想,故总监又以销售业绩不好降我工资,且低于东莞最低工资标准1510,考核期两个月,因想留在公司我在降薪报告上签了字,请问如果公司现在炒我,我可不可以打官司要求其赔偿。

2021-06-06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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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公司无故开除的,是需要支付一年2个月的经济赔偿金,建议协商处理,或者直接去当地的劳动局反映

2021-06-06 11: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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