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6.06.25办理联通本地16套餐卡一张,月基本费10元、来电显示费6元,无其它订购项,有协议合同,即时短信。在2016-09.02短信发查费发现:有其它基本月费10元、增值业务月费15元。我提出:(1)退回末告知我的收费。(2)根据消法55条每月赔偿我500元(联通非法扣了我4个月,要求合计赔钱2000元)。这样的要求行合法吗?
2024-10-11 08:14您好!您的诉求是否合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一般来说,如果您已经与联通公司签订并遵守服务协议,那么按照约定支付费用是合理的。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可以向联通公司进行投诉或寻求调解。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日后处理时提供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