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修理厂上班,下班后和同事一起吃饭,吃完饭后再回宿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单方肇事)抢救无效死亡,他们公司只是简单慰问了一下,我弟弟在那里上了七年的班了。没有和他签定劳动合同,只买了一份团体意外险。我能不能要求他们对我们给于一定的经济补偿?还有他们买的团体意外险没有报给我们,保险公司要求我们提供摩托车行驶证(摩托车属于盗抢车),我应该怎样维护我合法权益?谢谢!
2017-12-11 15:23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