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朋友是未成年人,家中还有一个弟弟。朋友爷爷在拆迁补偿的过程中获得了几套房子的补偿,然后爷爷决定将房子分给朋友的父亲,并作了公证,表示房子归朋友父亲个人所有。而朋友父亲则想把房子全部留给朋友的弟弟,不给朋友和他母亲。 我的问题是:第一、那套房子是否属于朋友父亲个人财产? 我注意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点规定,遗嘱或赠予合同上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条是否适用于此处? 另外如果房子属于朋友父亲个人,将来朋友尚未获得稳定的经济收入之前,朋友父母解除婚姻关系,朋友母亲是否可以要求,除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外,再要求朋友父亲支付一定的补偿或者抚养费?非常感谢,希望收到短信答复。
2021-05-31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