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号晚上7.30分我骑摩托车搭载一位女同事回家,在路上遇见一辆出租车突然掉头,撞上了,我轻伤,哪位女同事伤得很重,因为我是无证驾驶,交警判定我为次要责任,出租车司机主要责任,交警当时说,(一万以内由出租车司机全额承担,超出1万的我和出租车司机按主次责任划分,但)是交警没有说主次责任划分率是多少,括号里面的没有书面证明,我同事公司算工伤,这种情况下,交警的判定有效吗?还有就是。既然她在公司有工伤,我还需要承担医疗费用吗?
2024-07-25 19:10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您的同事在工作中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那么您作为她的雇主,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和赔偿金。 具体来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对于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即使存在过错,也不影响工伤待遇的享受。因此,无论交警是否判定您为次要责任或主要责任,只要您的同事符合工伤条件,您都应当按照规定向其支付相应的医疗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至于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中的“主次责任”划分率,这并不是法律规定的标准,而是基于交警的专业判断和个人经验来确定的。如果您对事故认定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无论交警的事故认定结果如何,只要您的同事符合工伤条件,并且符合法律规定,您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同时,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