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底对方公司以招聘名义收取两万元作为为期35天的培训费用,加上利息总共两万四千多,这个费用是以本人名义申请的贷款,直接打到对方公司账户,本人培训去了一周再也没去过,贷款自己还了6期,现在想退还部分费用,对方公司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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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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