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一下,三年前因为怀孕和男朋友订婚了,然后他家里人就给我买了手链项链和戒指,后来因为一些原因,导致腹中孩子先兆性流产,生下来过后就一直在医院的保温箱待着,因此让他家里花了五六万块钱,之后他家里人就绝对这些钱花着太冤,孩子到底能不能就好也不一定,于是就决定去医院把孩子接回来,而我当时在他家坐月子,就没有跟着去接,晚上回来的时候我也没看见孩子,再后来孩子具体是被放在福利院还是已经去世,我也不知道,就是说在和这个男朋友谈恋爱期间和坐月子期间多次被实施家庭暴力,现在他联系我让我把项链和戒指的钱给他,我应该给他吗?关于家庭暴力方面我可以要求青春损失费吗?
2021-06-15 11:14